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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告病友书

发布时间:2021-08-07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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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各位病友及家属:
  为确保您的就医安全,我院按照省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,特制定了患者就诊及入院相关流程和管理规范,现将具体细则告知如下:
  一、所有来院人员,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有序主动出示“健康码”、“行程码”,扫描“场所码”,接受体温检测。老年患者或无法提供健康码、行程码者,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给工作人员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。

  二、请务必主动、如实告知有无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;是否自行服用过退烧药;是否有近期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;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入境人员接触史;是否有冷链或进口商品物流工作经历或人员接触史;近期有无参加聚集活动;是否接触过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病例等情况。如故意瞒报、谎报有关新冠肺炎的任何病史、接触史及检查结果,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  三、门诊就诊管理
  1、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、湖北省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、预约挂号信息,配合工作人员查验。
  2、为减少医院人员聚集,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。老人、儿童或语言行动不能自理者就诊时,可有一位家属陪同。在指定区域等待,严格执 行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,与他人保持1米间距。未戴口罩者谢绝入内。
  3、为促进有序就医,尽量减少患者在院等待时间,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,我院实行非急诊预约诊疗服务。请就诊患者关注“松滋市第三人民医院”微信公众号,通过线上预约挂号,按照预约时段前往医院就诊。

  四、住院病区管理
  1、所有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,坚持非必要不陪护原则。因病情需要陪伴的患者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、湖北健康码及行程码和住院证办理陪护证,每名患者只能允许一名陪护人员。
  2、患者住院期间陪护人员须固定不能更换。需更换的陪护人员必须经过新冠肺炎的相应检查。
  3、住院期间,患者及陪护每14天复查核酸(上次核酸检测日期算起)。如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等的患者和陪护,及时复查核酸,并上报备案。病区陪护人员须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健康检测,每日监测体温、正确佩戴口罩,加强手卫生,做好个人防护,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,不聚集、不聊天。
  4、病区病人及其陪护禁止离院,非必要不离开病房。陪护人员在陪伴期间出病区仅限于陪同患者外出检查、食堂点餐取餐,出病区时要严格做好登记。住院期间,医院食堂可提供订餐服务。
  5、病区禁止探视,鼓励电话、视频通话等形式的探视。
  6、外卖送餐人员禁止进入院区。
 
  内科护士站联系电话:0716-6667120 
  外科护士站联系电话:0716-6669120 
  综合科护士站联系电话:0716-6668120 
  心身医学(睡眠)科护士站联系电话:0716-6227120
  特别提醒:松滋市第三人民医院主院区(环城路)不是疫苗接种点,接种新冠疫苗请到松滋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。
  地址:松滋市新江口街道同兴桥路83号。
  路线:市内乘坐2路公交车至市三医院东院区终点站下车即可(天天向上幼儿园对面)。